围绕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机制 人社部邱小平副部长深入大理专题调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省人社厅谢群副厅长、大理州人民政府杨健州长、杨承贤副州长等陪同现场调研 一是坚持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实现阳光服务。除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视察和部门联动检查、督查外,每年初,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结合农民工春节返乡等时机,进村入户、上街进企业广泛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政策、了解民情、征求意见。 二是年初制作《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对农民工朋友和用人单位实践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机构和电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电话、就业服务机构和电话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介公开向社会发布,方便群众。 三是开通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在全州仲裁系统全面实行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案件“、快调、快立、快结”,最大限度依法维权。同时,经和司法部门沟通,在州县人社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力服务农民工权益维护。 四是全面推行“六员监管”制度。大理州以大政办通〔2017〕68号文件要求,2017年底前,全州“六员监管”即州、县市人民政府建立本级政府“治欠保支”督导员、行业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员、建设单位工资监督员、工程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已全覆盖。“六员”工作职责明确,既分工又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县市 已建立“六员”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履行职责。 创新工作考核联动机制
大理州人社局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研判会 一是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力度。从2016年开始,大理州即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列入综治维稳州对县考核,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内容列入州委政府对县市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奖惩。 二是全面推开部门联动机制。2015年大理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大理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部门联动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36号),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协调作战,在欠薪案件移送、联合处置欠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查等过程中,联动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州县各级一盘棋。按照州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州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下齐心,统筹落实。同时,各县市积极主动,结合基层实际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大理市和祥云、弥渡、洱源、南涧、永平、剑川等县建立包保责任制,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选配人员联合办公,专门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宾川、巍山县高位推进,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漾濞县明确由县委政法委书记牵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州县各级政府普遍建立定期约谈企业制度。每年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集中培训、集体约谈,形成了综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新格局。 创新工作宣传机制
农民工朋友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赠送锦旗 全州各级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宣传、培训,近年来先后在各类宣传媒体报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00多篇(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在全社会营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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